一個強姦犯的自白

犯罪總是令人興奮。

一個22歲「少女」因被搶電話不忿追賊最後慘被強姦,事件本已廣受圍觀,閹聲響徹,更戲劇性的發展是疑犯被捕羈押期間上吊自戕,峰迴路轉。看群眾的留言,仇警情緒真是嚇死人。雖自問也是仇警,但遠未至於entertain黑警捉錯犯企圖屈打成招不成而逼死疑犯的想法。

據報疑犯是在落口供期間偷了LAN線,這解釋其實很圓滿,香港警察在警署裡的廢馳大概是可以想像的,電影裡和真實中我們都見識過,而疑犯是一個慣犯,9歲開始犯案,好似有17次案底,他在警署就像在自家一樣----這一點,他和警察是一家。

心理學家分析,拘留48小時判刑前24小時是自殺高危期,而疑犯四十多年的生命真空、LONELY、冇希望、罪疚感......令他走上絶路。心理學家也抽警察的水,說他們沒有評估疑犯的心理狀態!

試問誰有?

一個犯案累累的慣犯怎會自殺?當自殺消息傳出之後,群眾如此質問。於是,另有內情、拉錯犯的想像便開啟了。但我看到這個犯人所犯之事多是小偷小摸盜竊居多,這一次他本來也是搶劫,如不是「少女」的「配合」,神推鬼擁,他是不會bite off more than he can chew. 報道中,這疑犯在強姦前曾與受害人訴心事,唉,這些膻腥的細節,連同「少女」追趕、疑犯埋伏、挾持至天橋底廢地‧......一一令人感嘆。

然而誰敢可憐這可憐的疑人?

如果說,這個22歲的「少女」自招其禍,或許,到現在,有一個道理對她或對其後的許多可能的受害者來說都是未被道出的:這個世界,本來就有很多沒有人為你言明指出的危險。而對那個可憐的自戕來說,在他的絶望中,他是否最終領悟到:金錢與色性,其實都是名不副實的救贖,而生命的空虛,在強力圍觀之下,是多麼的難以招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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